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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刹住恶意“索赔”歪风

孙萍

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打击餐饮领域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等行为。一个时期以来,餐饮业牟利性恶意“索赔”乱象丛生,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生态。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行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餐饮领域成了恶意“索赔”的高发区。一方面,一些地方的餐饮行业恶意投诉举报量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多,执法人员在核实调查和处理中耗费了大量精力。如北京的王某、金某往饮品中放入飞虫,多次向商家索要钱款,最终被判敲诈勒索罪并罚二人各2万元;河南的张某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体验不好为由,通过差评多次向平台和商家索要赔偿,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5000元。另一方面,商家对于恶意“索赔”不堪其扰。由于取证难等因素,遇到恶意“索赔”,商家往往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选择“息事宁人”,一赔了事。但从案件来看,恶意“索赔”呈现“小额”“多次”的特征,退让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让不法分子肆无忌惮。

值得注意的是,恶意“索赔”还有了团伙化、职业化的趋势。比如“差评师”的出现,衍生出灰色产业链。在某些平台,不法分子收取一定费用,教授他人如何虚构事实,在餐食中吃出异物,向商家索赔,令人瞠目结舌。像这类动歪脑筋吃“霸王餐”、赚“黑心钱”的不法行为,必然会遭到法律严惩。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顾客在食物中吃到异物,可据此向商家要求赔偿。为了激励与倒逼商家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各项服务,电商平台、外卖平台设立了评价机制。这本是为了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规范高质量发展,却被居心不良的人所利用,破坏了评价系统的可信度,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也为地方营商环境抹了黑。

营造“消费者放心消费、经营者安心经营”的良好环境,要靠全社会共同努力。保证“舌尖上的安全”,既欢迎切实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也反对无中生有的恶意举报。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是每个人的基本素养,在利益面前切不可耍小聪明,不然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对于商家而言,在确保每一份餐食安全的前提下,一旦遇到恶意“索赔”,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权益。

刹住恶意“索赔”歪风。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恶意“索赔”、敲诈勒索行为,不断探索完善快速认定和有效惩处机制,将恶意投诉举报人纳入异常名录,让相关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互通共享,达到联合惩戒的效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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