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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做好教师减负的“加减法”

黄宗跃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八项精准举措做好减负“加减法”,卸下不应由教师承担的负担,强化对教师主业的保障。

做好“减法”的关键在于厘清边界、破除惯性。此次《通知》亮出了鲜明信号:一是数量上做“减法”,明确“每校每学期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每年社会考试不超过5次”,量化任务红线;二是范围上做“减法”,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未列明事项一律拒之门外;三是形式上做“减法”,严禁变相督查、强制打卡、积分排名。这些措施如同为校园树立了“静音屏障”,确保教师能够心无旁骛地坚守三尺讲台。

减负不等于简单放手,还需要同步做好保障的“加法”。如果只减负担不加保障,就如同只剪枝叶不施肥,难以让教育之树茁壮成长。政策的“加法”体现在3个维度:一是时间方面,通过“弹性上下班制”还教师时间自主权,让他们能够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二是待遇方面,明确保障课后服务合理报酬,让教师的额外付出获得应有回报;三是自主权方面,规定课后服务不与评优评先硬性挂钩,严禁随意借调教师,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和专业自主权。这些举措传递出明确的价值导向:教师的宝贵精力,应该被投入到有教育价值的领域。

这套“加减法”蕴含着严谨的治理智慧。“减法”清除障碍,为“加法”创造空间;“加法”提供支撑,让“减法”更有意义。《通知》中的具体措施体现了这种辩证关系:在严格规范督查检查的同时,推进教师队伍数字化治理;在精简数据报表的同时,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这种“减形式主义,增实质效能”的思路,正是教育改革需要的治理智慧。

教育治理现代化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地方政府要破除“教师万能”的思维定式,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学校管理者要敢于对非教学任务说“不”,成为教师的坚强后盾;家长和社会也要给予充分理解,尊重教育工作的专业特性。

让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我们收获的将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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