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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同监管,办好小区那些事儿。 王爽作
王若歆
小区那些事儿,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小区共同管理事项意见难统一等问题经常困扰着业主。目前,全国各地有不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共同决定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监督公共建设和设施使用、代表业主解聘和续聘物业公司等。
业委会成立的初衷是为业主服务。但一段时期以来,全国各地有关业委会成立难、履职乱、运作不规范的报道频频见诸媒体。2024年6月,重庆市某小区业委会因违规使用公共收益资金、泄露维修工程标底等问题被起诉;2024年3月,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某小区因业委会投票程序违规引起业主不满,业主提出罢免业委会……
近年来,西安市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越来越多,但随着业委会数量的增多,有关业委会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质疑声不断。
质疑声的背后,是各地基层治理面临的共同问题。一方面,业委会成员大多是兼职且没有工资,面对有不同需求的业主,一旦遭到质疑,其积极性难以持续。另一方面,业委会的日常运转缺乏详细的规范标准,个别业委会成员与开发商、物业利益相捆绑,损害业主权益。
如何监督业委会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和义务,是基层治理中一道亟待破解的考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业委会的成立和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各部门之间仍存在权责不明、监督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对此,相关部门除积极指导和帮扶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外,还应制定更为详细的业委会工作指导规则,形成“住建部门统筹主管、属地街道社区负责、社会各方共同监督”的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同时,应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议有关部门在官方平台上线业主投票系统,解决业主投票难、信息泄露等问题。
总之,小区那些事儿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的关键一环,业委会存在的各类问题亟待社会各方的协同监管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