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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芊羽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经营。
剩菜盲盒、文创盲盒、美妆盲盒……近年来,在“万物皆可盲盒”的风潮下,众多行业纷纷加入“盲盒+”的进程中,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新业态,我国盲盒经济也迎来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我国盲盒市场规模从25亿元增长至近百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75%。
与此同时,狂飙的盲盒市场,也滋生出一些乱象:盲盒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销售活体动物、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影响了盲盒市场的健康发展。
盲盒虽“盲”,但监管不能有盲区。《指引》共二十九条,在制定负面销售清单、明确信息披露范围、鼓励建立保底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等方面,从国家层面针对盲盒行业存在的乱象及监管空白进行规范,回应了市场和消费者的关切。其中,对于不适宜进入盲盒领域的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盲盒商品须明码标价、明示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鼓励盲盒经营者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特别是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了严格限制,要求不得向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
作为新兴业态,盲盒经济不能“盲目生长”,它的发展更需要法律法规的管理和规范。我们期待,在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经营者、消费者等多方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指引》的各项规定能尽快落到实处,让盲盒经济走上更加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