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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用好机制方能防患于未然

耿杨洋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坚固防线。近日,渭南市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通过“发现隐患有功,避免事故有奖”等举措,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

知屋漏者在宇下。对于处于生产经营活动一线的员工来说,他们对作业环境、设备状态及操作流程有着更直接、更敏锐的感知,是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的关键力量。

物质激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奖励举措,不仅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与责任感,让他们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线探头”作用,还有利于打破员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壁垒,卸下“担心上报隐患后被开除”的心理包袱,唤醒全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风气。

今年7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事故隐患报告应落实在企业内部,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从业人员予以重奖。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更需要算好企业发展的“安全账”。在以往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有的管理者认为实施奖励会增大企业开支,或担心影响自身的考评、晋升,对员工的隐患报告不重视,这些都是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的表现。

从长远来看,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不仅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能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当然,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上报、整改和奖励机制,确保每一条隐患信息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隐患识别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奖励机制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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