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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咬文嚼字”并非小题大做

陶玉琼

从把“平方”写成“平房”、把“政策”写成“正常”的文字“硬伤”,到当事人姓名和涉案企业名称均出错的低级笔误,再到将“5735019.54元”写成“5735019.54万元”的天差地别……很难想象,“谬误百出”这个词居然会被一份判决书具象化。

日前,有媒体曝出,某地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案件判决书中竟出现了110余处明显错误。这让很多网友瞠目结舌,直呼“不敢相信”。要知道,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凭证,其中的一字一句彰显着司法的公正,更关乎法治的权威。如果连这样严肃的公文都达不到“准确无误”这一文字表述的底线要求,且不论会对司法公信力和公众法治信仰产生多少负面影响,单就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这个层面暴露出的问题,就值得我们警醒深思。

文字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重要媒介,对于人们交流沟通情感、表达思想认识和传承文化记忆,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汉字作为中华民族智慧和文明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鲜明标志,承载着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与思想。有了汉字,中华民族才有辉煌璀璨的唐诗宋词元曲,才有数千年文化文明的生生不息。因此,对汉字保持敬畏并规范使用,是国人文明素养和文化自信的体现。然而,这些年,随着一撇一捺地书写被敲击键盘代替,汉字规范使用的现状不容乐观。一些面向社会公众传递信息的党政机关,也频频在公文写作上“翻车”。

诚然,在信息繁杂、快节奏传播的资讯时代,语言文字表述出现差错在所难免,加之汉字本身形态意蕴十分丰富,即便是专业的文字工作者,也无法保证每次使用文字都能恰如其分。可越是如此,我们越要对汉字的使用多一份谨慎和较真,就算做不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雕章琢句,也至少要少些敷衍潦草,做到规范准确。尤其对于有引导力、影响力,且本身就肩负着为公众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作示范表率职责的党政机关,“咬文嚼字”也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字不苟的公文是过硬作风的一个体现。

古人云:“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一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就是一面镜子。每个普通个体和相关部门都应从中吸取教训,多些对汉字的敬畏、多些“咬文嚼字”的严谨,提高汉字修养,从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着手,维护文化根脉,努力让方块汉字所承载的中华文明永葆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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