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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买家也要讲诚信

张斌峰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买家在网上用10元购买3副耳钉,收到货后选择退款不退货,浙江卖家一气之下赶到买家所在地起诉。最终,在法官调解下,买家表示,认识到错误并退还所购耳钉。

目前,退款不退货这一模式,已被众多电商平台在售后服务中推行。这一模式的推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买家权益,让买家网购更放心。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屡屡出现买家恶意消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由于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高,而恶意买家购买的东西往往价格不高,于是大多数卖家最终选择自认倒霉。如上述案例中,为了10元的商品,不惜奔波千里用法律维权者,实在寥寥无几。

诚实信用是商品交易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这一原则下,卖家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在销售中应真实、准确公布商品的数量、规格、功能等相关信息。买家应在获得商品的过程中,按标价或者双方约定支付费用。这样,才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电商平台交易量激增。电商的发展,减少了交易的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选择商品和企业销售产品。但线上交易的维权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买家收到的商品存在短斤缺两、假冒伪劣、名实不符等问题,或者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坏,退货难、退款难。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电商平台加强监管,买家维权难的状况已经得到了较大改善。

退款不退货这一模式的推出与迅速普及,反映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电商平台更加重视保障买方权益,以增强用户黏性。但是,一些电商平台设置的“仅退款”门槛低,个别买家便钻这一制度的空子,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薅卖家的“羊毛”,实现零成本“购”物。受恶意消费之害,一些卖家甚至无奈关店。

电商平台推行退款不退货售后服务的本意是维护买方权益,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是平等的,不仅要保障买方权益,也要保障卖方权益,不仅要对卖方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予以惩戒,也要对买方不诚信的购物行为予以制止。

任何制度都有从出台到完善的过程。电商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退款不退货的相关规定不断予以完善,使其更能体现公平和科学。遭遇恶意消费的卖方,应依法维权,不纵容不退让。相关部门也应为买卖双方维权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切实降低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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