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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为“少年的你”撑起网络晴空

刘芊羽

1月1日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这是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如今,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获取知识、休闲娱乐、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有数据显示,2022年,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升,九成未成年人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并主要使用手机上网。

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尚不成熟,自控力、判断力较弱,容易沉迷网络难以自拔,出现遭受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给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因网络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出实行社会共治,明确了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重点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构筑保护防线。例如: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个人信息范围、了解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可以看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总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将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突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提升,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优质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健康、文明的网络产品;明晰了各方的工作范畴,提升条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相信通过部门监管、家庭教育、学校保护、企业履责、媒体宣传等多方共治、多措并举,真正为“少年的你”撑起网络晴空,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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