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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创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专班,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2023年是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截至目前,陕西省符合纳入交易的发电企业63家,已实现交易量617万吨,成交额4.8亿元,企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理念初步形成。
我省自2010年获批全国排污权交易试点以来,积极探索并建立交易机制、排污权基准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等制度体系。2022年,全省共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275笔。
(本报记者 琚鹏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