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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公 省人大代表、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法学会法律风险预防与化解研究会会长、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的编纂被称为人类法治文明的精彩一跃,本次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意义:
一是完善市场经济发展制度。民法典的制定、颁布和实施,为市场主题明晰了交易行为的规则,这些规则的明确必然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提高交易的效率。同样,也无疑会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的法治需求。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民法典紧紧围绕着人的权利而编纂,大到财产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的规定和保护,小到人体基因和人体胚胎医学科研、个人隐私、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高铁霸座等社会关切的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法制回应。这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精神,切实回应了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加强权利保护,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民法典全面聚焦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和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细化网络侵权责任;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针对疫情期间家长隔离在外、孩子在家无人照料等紧急情况,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为孩子们提供更多保障;针对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问题,通过法律形式为见义勇为者“撑腰”等等。这些都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立法为民的理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决定着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否得到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也应当成为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