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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省社会科学院政法所所长 陈波
安全生产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安全生产执法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力抓手,要有效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就必须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当前,基层安全生产执法中还存在“责大权小”“事多人少”以及专业化弱、执法手段落后等问题,导致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不足,对风险排查整治的支撑力度不够。为此,应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树立现代执法理念,全力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一是着力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发挥好安全生产“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严格依法执法,按照程序规范执法,严厉打击触犯安全生产红线的违法行为。三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安全生产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质效。一是以智能化、信息化推动应急监管执法工作力量向基层延伸,破解“最后一公里”监管执法难题。二是进一步明确委托执法范围、权限和双方责任,依法将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紧急处置权等权限委托给乡镇(园区)行使,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聚焦重点领域执法,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一是常态化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燃气、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二是加强对特种设备目录外危险性较高的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和内容,推进新兴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全流程、全方位覆盖。
完善执法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调整充实执法力量,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基层应急执法能力的要素资源支撑。二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筹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训基地,研发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应急教育培训课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执法装备保障,加大对区县级移动执法装备的专项资金支持,适时推进应急执法装备的更新换代,逐步解决执法装备配备不均衡的问题。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屈荔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