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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社会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五老调解”促和谐

8月20日,兴平市公安局丰仪派出所民警和“五老”成员入户回访纠纷调处的当事人。 本报通讯员 焦思佳摄

本报通讯员 孔鹏 焦思佳

“李叔和何叔在村上德高望重,要不是他俩从中调解,估计我这事就闹大不好收场咧!”8月20日,在兴平市丰仪镇水寨村,说起今年初的那场纠纷,村民刘某会很感慨。

今年1月,刘某会在自家后院砌围墙时,被同村的刘某党拦住,说占用了他家的耕地,双方都喊来了家族里的人。眼看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作为兴平市公安局丰仪派出所“五老调解”组织成员的李小成、何国路得知后,及时介入,细致了解其中原委,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从法律、道德等多个角度劝解开导,很快促成双方和解。最终,由刘某会补偿刘某党损失,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咱农村有些小事就是这样,有时候一报警,反倒使双方都下不了场,还会让矛盾激化。我们出面就不一样,乡里乡亲的,有话好说,促进了邻里和谐!”何国路谈起整个调解过程颇有成就感。

“五老调解”作为兴平市公安局丰仪派出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的生动实践,在这起纠纷调处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五老调解”组织2023年在水寨村率先发起并推广到全镇,目前已在5个村建立了“五老调解”组织,共有成员29名,累计调处小矛盾、小纠纷30余起。

“五老”即老党员干部、老退伍军人、老劳模、老教师及村中人缘好、威望高的乡贤。“五老调解”组织由每个村民小组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村委会从中筛选上报,派出所最后审核确定人员,并成立协会,制定详细运行细则,报备镇政府,负责本村“非案件类”矛盾纠纷的初步调处,最大程度达到不用民警“出警”就能把矛盾消化解决的目的,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

今年1月至7月,丰仪派出所辖区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2%、19%,“五老调解”组织功不可没。“五老调解”组织在有效减少民警接处警工作量的同时,还使一些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有话好好说、遇事好商量、有事找‘五老’”的乡村治安良好生态逐步形成。

“这有点类似于人体的‘肌体自愈’功能,‘五老’就是从纠纷到警情途中的‘化解药’。”丰仪派出所所长郝云峰这样比喻“五老调解”组织的作用,“这些调解员距离事发点近,消息灵通,常常以族人乡党、亲戚朋友的身份与当事人交流,接地气,效果好!”

水寨村村民李某某与刘某某两家为前后邻居。去年年底,因刘某某在李某某家后墙下取土,两人发生数次争吵。“五老调解”组织成员韩志峰等3人得知后介入,很快就让双方握手和解。

“村上的矛盾大部分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我们都是一个村子的,大家互相信任,灭一些‘小火苗’还挺管用。”韩志峰说。

“实践证明,‘五老调解’这一做法朴素有效,是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有益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以全省公安派出所提档升级‘百千工程’为契机,进一步指导丰仪派出所细化完善这一组织功能,同时以点带面,在兴平市15个派出所推广,为平安陕西建设贡献智慧力量。”兴平市公安局局长刘国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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