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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西安浐灞国际港的中亚公园(八月二十一日摄)。 本报记者 许奥博摄

©摄图网
本报记者 申东昕
访谈嘉宾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 高雪玲
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陈雷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 刘任杰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陕西的生态巨变有目共睹。从“西安也有自己的后海”刷爆社交网站,到“晒晒我的‘家乡蓝’”摄影作品见证各地大气环境改善,大家共同的感受是,空气清新了、环境好了,随手一拍就是“大片”。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上半年生态环境数据:11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5,同比改善7.6%;11个市(区)平均降尘量为5.2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2.4%;黄河陕西段的14条河流共33个监测断面中,Ⅰ至Ⅲ类断面占90.9%,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续保持优……一组组数据,佐证着人们对陕西“蓝天碧水净土”的主观感受。
上半年,陕西生态环境取得了什么成就?这些成就得益于哪些措施和政策?记者采访了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
问:上半年,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哪些方面的工作?
陈雷:上半年,我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两项指标同比改善均超过10%,渭南市、西安市、咸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分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6位、第9位、第17位,排名比去年同期分别进位27位、18位和5位。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全省上下协调一致、同向发力。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形成专班运作、部门联动、市县落实、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这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原因。
治理措施更加科学。从去年开始,我们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预案,建立重污染应急白名单,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控。春节期间,加大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有效降低了关中地区的污染峰值。建立高陵泾阳富平、渭城兴平鄠邑、杨凌3个重点片区大气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管控的精准性。
除此之外,大气质量的改善还得益于更多“治本之策”的有序实施。我们制定关中地区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截至6月,全省新能源装机突破4000万千瓦,上半年关中火电企业电煤消费同比减少45.77万吨。执行农村清洁取暖补贴办法,户均补贴由300元增加至600元,采暖季“煤改电”居民户均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26%。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淘汰老旧柴油货车7551辆,706家运输大户安装车辆门禁系统。
问:“十四五”以来,我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取得显著成就。我省黄河流域水生态健康状况如何?下一步将加强哪些方面的保护?
刘任杰:2021年至2023年,我们以省内黄河流域33条重点河流、3个湖泊及9个重要水库为对象,基于前期开展的河湖健康评估实践与应用反馈,同时借鉴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生境、水安全5个层面构建评估体系,首次系统完成我省黄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估。调查成果将有助于引导我省履行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树立起生态优先的治理理念,促进形成“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格局,为高标准建设美丽河湖提供指引,为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美好愿景奠定坚实基础。
调查评价结果显示,我省黄河流域重点湖泊和水库大多处于健康水平,黄河干流及渭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相对较好。但部分水资源相对缺乏、分配不均衡的区域在生态流量满足程度、底栖动物生物完整性、植被覆盖度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生态相关要求为导向,结合我省黄河流域特征,在重点水体、重要断面定期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和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价。针对水生态健康存在短板的河湖,精准施策,推动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积极打造美丽河湖,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感受到河湖之美。
问: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现状如何?
高雪玲: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耳目”“哨兵”和“基石”,是反映美丽中国“颜值”的“镜子”,更是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法宝利器”。
截至目前,我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初步建成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空气环境监测网方面,我省建成覆盖10个设区市的46个国控站、覆盖121个县(区)的206个省控站、覆盖关中地区所有乡镇(街道)的563个市控站,建成细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组分站10个,以上全部实现自动监测。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在10个设区市及6个县(区)布设降水手工监测点位26个,在全省11个市区及关中65个县(区)布设降尘手工监测点位96个。
水环境监测网方面,我们布设111个国控、120个省控地表水手工监测断面,覆盖全省两大流域、101条主要河流,同时建成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43座、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45座。全省各市(区)、县(区)对44个市级、123个县级城镇和199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
除此之外,我省对120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指标为所在村庄的环境空气、水质和土壤。建成农业面源污染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建成由146个功能区噪声、587个交通噪声、1632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并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其中,西安市已建成20个自动监测站点,基本建成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2025年开始发布实时自动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