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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芊羽
近日,一则“男子想和听障女友结婚领证被拒”的话题冲上热搜。据报道,某市一男子和听障女友在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时,工作人员却以女方无法通过手语或文字表达自己的意愿为由,拒绝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建议女方学习手语或文字后再来办理结婚手续。
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一时间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是对结婚登记的规范和听障人士权益的保障,没有错;有网友指责工作人员的做法像是刁难,没有体现人性化,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婚姻登记更是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明确,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时,首先应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民法典中也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可见,从法律角度看,一方没有或无法表达结婚意愿,工作人员拒绝颁发结婚证的做法是照章办事,不存在故意刁难行为,这是出于对聋哑人的关爱,对婚姻的守护。
但从现实情况看,这样的做法略显冰冷。在听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中,并非所有人都能顺利表达出是否自愿。具有普适性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很好解决特殊人群结婚登记时遇到的现实难题。
婚姻登记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也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针对类似情况,相关部门依法守好关口,保障特殊群体婚姻自由,是对他们的一种关爱。同时,应多一些换位思考和主动作为,灵活变通做好服务。
目前,随着特殊群体登记结婚数量不断增加,各地民政部门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在为特殊人群提供暖心服务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比如,有的婚姻登记处遇到听障人士不识字也不会手语时,通过公证处监督公证的方式来完善相关登记手续。部分省出台婚姻登记工作条例,对听障人士等特殊人群办理结婚登记难明确了解决办法,特别是明确了请一名与当事人和婚姻登记员都能进行正常交流的证明人在场,帮助特殊群体顺利完成婚姻登记程序。
解决好特殊人群结婚登记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社会各界要给予特殊群体更多的关注和关爱,创造更加平等包容的社会环境;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顶层设计,出台更加详细的法律法规以指导、规范婚姻登记工作,让特殊群体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