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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守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

赵杨博

近日,山西省右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杨千河乡境内的三十二长城被人挖开一个缺口。接警后,民警循线追踪,在相邻的和林格尔县境内发现一台挖掘机和一男一女。经现场询问,明长城正是被二人破坏。他们在三十二长城附近施工时,用挖掘机将明长城原有豁口开挖成一个大缺口,竟是为了方便挖掘机从该缺口处通行,节省路程。贪图走“捷径”,对明长城的完整性和文物安全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右玉县境内的三十二长城是明长城的一段,现存较完整的边墙和烽火台,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雄浑辽阔的古代边塞风情闻名遐迩,具有重要的保护和研究价值。两名犯罪嫌疑人如此行径,折射出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淡漠,对历史缺乏敬畏之心。这起破坏文物案也倒逼我们反思:如何更好保护和利用文物及文化遗产。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各级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却依然存在贪图走“捷径”而短视文物保护千秋大计的现象。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土地的经济价值,对古城区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旅游开发破坏文物问题突出。黑龙江肇东五里木站中东铁路建筑被拆除案、重庆市云阳县大头佛摩崖石刻被破坏案等案件都是反面典型。

须知,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守护好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各级文物保护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让群众了解文物保护的责任与意义,持续提升群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和法治观念。要深刻吸取教训,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整治,超前介入,补齐短板,提升文物保护能力和本领,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举报流程,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同时,要认识、协调好当下和长远的辩证关系,保护与利用并举,加强文物资源普查,编制文物保护和利用规划,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形成合力,为可持续保护和利用提供资源,引入“活水”,让文物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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