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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琪悦)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以综合保税区主办银行制度为抓手,整合综合保税区平台功能,激发综合保税区内在活力,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提升金融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截至8月底,陕西6家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值占全省进出口总值近七成。为进一步提升综合保税区金融外汇服务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确定中行陕西省分行、建行陕西省分行、工行陕西省分行、交行陕西省分行为6家综合保税区主办银行,每家综合保税区均指定2至4家责任银行网点,全流程负责区内企业融资、结算、汇兑等金融外汇服务,确保全省6家综合保税区金融外汇服务全覆盖。
为了给主办银行制度“护航”,今年6月29日,人行西安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联合省商务厅出台《关于促进金融外汇支持陕西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创建综合保税区主办银行制度、拓宽融资渠道等23条具体措施。9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省商务厅还联合举办全省综合保税区主办银行制度座谈会,邀请4家主办银行为10余家省内综合保税区代表企业解答融资信贷等问题,问题解决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