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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4日
我省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本报讯 (记者 成全勃)为了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学法用法工作,7月6日至10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据悉,全省3481个单位的82772人参加了本次考试,其中包含374个省直部门在编在岗的厅级(含厅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3687人。西安市提前单独组织112个市直单位14107人、20个区(县)35521人开展了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汉中、商洛、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的国家工作人员同步参加了本次考试。咸阳、安康、榆林部分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剩余单位统一在9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试时间另行确定。

本次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七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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