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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仵永杰
2019年10月,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11部门印发了《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这是促进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最具全面性、长期性的政策。今年以来,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的通知》。记者近期对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梳理。
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要求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把现行的退役后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放宽至退役后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纳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经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按规定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支持退役军人就业: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省级每3年、设区市级每2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议,对为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支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有针对性地解决缺场地、缺资金、缺技术等问题,为创新创业创造条件。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优惠。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及信用乡村推荐的退役军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取消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