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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常委、致公党陕西省委会副主委 李莉
消费既要有“钱”,又要有“闲”。应加强休假权益保障、狠抓政策规定落实,为陕西消费提质扩容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为此,建议:
强化执法监督,让休假“落地有声”。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范围,建立投诉举报专项台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将休假落实情况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对落实好的企业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上给予正向激励;对落实差的企业在融资授信、项目审批中予以约束,倒逼企业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保障”。
强化错峰引导,让消费“均衡释放”。依托错峰休假政策,推出“家庭陪休”计划,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试点经验,设置春假、秋假各3天,与法定节假日相衔接。推动用人单位结合寒暑假和春秋假,鼓励职工“陪休”,将分散闲暇转化为家庭文旅消费黄金时段。
强化权益兜底,让补偿“应兑尽兑”。严格落实未休年休假300%工资补偿,统一规范补偿金计算基数和标准。针对中小企业用工成本顾虑,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稳岗休假补贴”,对依法落实带薪休假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适当社保补贴或稳岗返还。探索“休假消费券”机制,对依法休假的职工发放文旅、餐饮等定向消费券,实现“职工休好假、企业减负担、消费增活力”的多赢。
强化文化培育。将职工休假权益保障纳入“幸福陕西”建设评价体系,选树一批“职工喜爱、效益优良”的和谐用工企业典型,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工会系统常态化运用“一函两书”开展监督,畅通12351维权热线,在重点企业设立“职工休息权益联络员”。将劳动权益保障纳入企业家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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