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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三位检察官解析预付式消费监管治理之道

本报记者 张英

免费领鸡蛋、买券全额返现……面对这类诱人宣传,不少老年人曾落入“福利券”骗局,数十万元积蓄险些不保。这起去年发生于大荔县的案件,揭示出预付式消费模式下的深层风险。

数据显示:2025年,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平台接到的投诉中,美容美发洗浴、餐饮、文体娱乐等服务行业的会员卡、充值卡使用难、退费难问题突出。仅美容美发洗浴类预付卡投诉就超过2.3万件,预付式消费已成为服务类投诉的“重灾区”。

从商超购物卡违规超发,到理发店、健身房关门跑路,预付式消费的“坑”为何屡禁不止?监管的难点与盲区何在?根治之道是什么?“3·15”前夕,记者采访了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佳、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鹏、大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雷艳茹,听他们结合一线办案实践剖析乱象根源,探寻治理路径。

“不法分子常瞄准信息相对闭塞、看重小恩小惠的老年群体。”经办大荔县“福利券”诈骗案的雷艳茹说,该案中,犯罪分子以品酒会为名,用免费鸡蛋吸引老人,进而推销承诺全额返款的“福利券”,实为无任何保障的大额预付。案发后,经公安立案、检察介入,嫌疑人最终全额退赔。

“此类案件暴露了监管的滞后性。”雷艳茹分析,经营者常未备案即开展业务,事中事后监管的缺失给了违法者可乘之机。更棘手的是,一旦商家“跑路”,消费者往往因证据不足陷入维权困境,案件易被认定为普通经济纠纷,查处难度大。

相比诈骗,更普遍的是行业性的违规经营。陈鹏办案时通过大数据模型发现,当地多家商户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严重超标。“按规定,不记名卡限额1000元,记名卡限额5000元。但我们发现了超过5000元的卡,且多数发卡企业未备案、未设立专用银行账户。”陈鹏介绍,专用银行账户的资金比例支取机制本是防范风险的核心,却因商家规避、监管缺位而形同虚设。

在丹凤县,陈佳团队发现了更具普遍性的问题:2025年,部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企业发卡规模较大,不仅未向行政主管机关备案,还未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缺乏有效行业监管,导致制度形同虚设。”陈佳坦言。为此,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全面履职,从源头防范风险。

深层难题在于“二元化”监管格局。陈佳解释,现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主要针对集团发卡、品牌发卡及规模发卡等企业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而数量庞大的个体工商户,如理发店、健身房、教培机构等发行的会员卡、VIP卡,则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和监管主体。

“在有关个体工商户的预付纠纷里,消费者往往只能依据民法典起诉,但证据通常只有一张卡,立案难;投诉后也多限于调解,行政部门缺乏处罚手段。”陈鹏说,医美、教培等领域个体户动辄超标准发售大额预付卡,资金风险极高,却处于监管真空。

即便对于企业,现有规定也面临执行难。陈佳说,商务部出台的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处于试行阶段,且对企业分类管理。而县域的多数企业属“其他类型”发卡企业,无需实行资金存管制度,监管门槛偏低。消费者即使胜诉,也常因商家无资产可执行而无法挽回损失。

如何筑牢预付资金的“防火墙”?三位检察官认为,需从立法、监管与社会共治多端发力。

首先,要填补立法空白。陈佳建议,应完善法律法规,将个体工商户预付卡纳入监管,明确监管主体与监管程序。可参照企业模式,探索建立备案、专用账户及行业预付金额上限制度。

其次,要强化协同监管。陈鹏介绍,今年1月,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域内预付消费卡乱象发出检察建议后,商务部门联动卫健、教体等部门,推动医美、教培等重点行业进行备案,构建“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体系。检察机关通过“回头看”持续监督,形成了“行政监管+检察监督”合力。

最后,要推动社会共治。雷艳茹说,需加强消费者教育,尤其要对老年人开展反诈宣传,提示留存凭证、警惕高利诱惑。同时,应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商家诚信档案,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绝非一部门之责,需立法、监管、司法与社会共同发力。”陈佳说,检察机关应继续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履职,并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健全个体工商户预付卡监管制度,让预付消费回归便民本质,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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