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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跃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盲人管先生因缺失眼球无法完成眨眼“刷脸”,被某运营商拒绝办理手机卡的新闻引发热议。即使他的眼部残疾特征明显,无法做到眨眼“刷脸”,营业厅仍以“相关规定”为由,要求其“刷脸”验证身份。无奈之下,管先生只能借亲属名义办卡。这看似荒诞的一幕反映出,当“刷脸”成为唯一选项后,如何保障特殊群体的尊严与权益成为新课题。
人脸识别技术凭借高效、便捷的特性,正迅速渗透到金融、通信、政务等各个领域。然而,在推行过程中,这套标准化的“刷脸”流程,却因设计疏漏,将一些特殊群体拒之门外。有的群体无法按要求做眨眼、摇头等动作;有的群体无法完成签字等流程……技术的“便捷”,在特殊群体面前成了难以跨越的障碍。
对此,我国已出台多项法规为特殊群体兜底。202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基础电信服务时,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语音、大字信息服务或者人工服务。”
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这些法律条文,彰显着对特殊群体权益的重视,也为技术应用划定了伦理边界。但在现实中,类似管先生的遭遇仍不时发生。
破解“刷脸困局”,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技术层面,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探索指纹、声纹、虹膜等多元化验证方式,利用人工智能优化算法,让技术更具包容性。例如,一些银行已推出“远程视频核验+人工审核”模式,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替代方案。服务层面,相关机构需加强员工培训,赋予一线人员灵活处置特殊需求的权限。同时,应保留充足的人工服务窗口,让不会用、不能用新技术的群体,依然能通过“面对面”服务感受到尊重与便利。
科技进步的终极目标是让所有人共享发展红利,而非制造新的歧视与不公。唯有以法规筑牢底线,以技术填补鸿沟,以服务传递温度,才能真正实现技术发展与人文关怀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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