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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陕西两部门开展“河湖长+法院院长”司法保护协作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徐颖)3月28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该厅与省高院日前签署《河湖长+法院院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旨在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根据该框架协议,双方将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在司法保护协作实践中不断细化、强化行业监管措施,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水利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惩涉水违法行为,持续深化河湖库“清四乱”行动,聚焦非法侵占河道、水工程等重点领域违法问题,依托数智化手段和“智慧水利”监管平台,对河道渠道等实时监控,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推进执法精准高效;对应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全省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协调共治优势,促进行政和司法有效衔接,为美丽陕西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深化与司法机关协作,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共享、案例研判剖析等方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优势,着力破解河湖治理、水工程保护等难题,加大司法协同保护力度,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协同共治新格局。”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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