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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1日
我省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与运行管理

本报讯 (记者 徐颖)2月10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优化我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规范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水土流失监测能力,日前,我省出台《陕西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当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规划、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以及全省水土流失类型与特点,按照统筹兼顾、布局合理、资源共享、防止重复的原则,编制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规划。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立应当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典型性,满足长期观测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兼顾交通、生活便利,充分利用水文站、有条件的淤地坝进行水土流失监测,避免与流域机构及科研院所的监测站点重复。

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数据采集和样品处理,做好原始观测数据的记录、整理和上报,确保监测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监测指标应当根据水土保持工作发展需求适时补充和完善,监测频次和时段应满足分析、评价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及其发展趋势需要;重要水源区及有条件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应当同时开展生态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植被群落多样性、生物量、碳储量和径流污染物等。

“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实行分级负责,统一汇编。县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对本级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妥善保管监测资料,不得伪造监测数据。我们将对全省水土保持监测数据进行管理、审核,加强成果分析应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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