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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2日
“托幼”变“托老” 关键看服务

杨光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今,在不少地方,将闲置幼儿园改造升级为“托老所”的模式正悄然兴起。从“托幼”变“托老”,虽然为解决养老难题提供了新思路,但关键还在于服务的质量与适配性。

“托幼”改“托老”的确有诸多优势。幼儿园在场地布局上,一般设有教室、活动室、午休室以及室外活动场地等,这些空间稍加改造就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活动、休息和康复锻炼需求。从地理位置来看,幼儿园多位于居民聚居区,周边配套设施相对完善,方便老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接受照护,也便于子女在工作之余随时探望。

然而,尽管“托幼”“托老”仅一字之差,但服务对象及其需求却大相径庭。幼儿需要全面的启蒙教育、精心的生活照料以及充满趣味的娱乐活动;老年人则更注重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以及个性化的生活协助。因此,“托老所”不能简单复制幼儿园的服务模式,而要进行针对性的转型与升级,在医疗保健方面,需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为老人提供日常健康监测、基本医疗护理以及应急救治服务。针对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书法、绘画、歌唱、手工制作等,还可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咨询与疏导活动,缓解老年人的孤独感与失落感。

要实现高质量的“托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掌握老年护理、沟通技巧以及康复保健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另一方面,要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养老事业。同时,应鼓励和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为行业发展储备人才。此外,“托幼”变“托老”还涉及一系列管理与运营问题。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托老所”合法合规运营。“托老所”在运营模式上,可探索多元化的途径,如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优质、实惠的“托老”服务。

“托幼”变“托老”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益探索,前景广阔,但真正要让这一模式发挥作用,必须紧紧抓住服务这个核心。只有提供优质、专业、贴心的服务,才能让老年人在“托老所”里安享晚年,进而让子女放心、社会安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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