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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明)12月16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自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以来,陕西医保药品追溯码采集已覆盖12个统筹区。截至12月初,全省完成追溯码接口改造的“两定”机构达3.8万家,接入率达97%以上,采集追溯码数据3.47亿条。
药品追溯码一般以条形码或二维码的形式,印制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最小包装盒上。作为出厂时赋予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一条药品追溯码只能对应一盒药。
据悉,陕西已实现追溯码和商品码“两码合一”,拦截药品在药店的重复销售,提升医院药品发放的准确性,实现处方信息的自动比对,减少人工核对的失误。参保群众在购药后,还可通过陕西医保APP和小程序,实时查询药品名称、单价、数量、追溯码等信息。这可为群众不慎买到“回流药”开展民事索赔提供证据。
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仍有部分药品在出厂时未赋追溯码,导致该部分药品在销售环节无法采集追溯信息。为进一步规范该部分药品管理,保证无追溯码药品正常结算,省医保局近日发文,要求根据药品追溯码的实际赋码情况,对无追溯码的药品,可正常进行医保结算,并逐步纳入药品追溯码“白名单”管理。
“我们将积极探索药品追溯码‘白名单’制度、常用易串换药品‘红名单’制度和违规失信‘两定’机构‘黑名单’制度,推动全省‘两定’机构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提速增效。”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逐步形成“无码不采、无码不收、无码不付”的监管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