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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恒宇)11月18日,记者从延安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日前,延安市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五上”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项奖励标准进行全面提高,进一步加大对“五上”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规模企业抓入库、临界企业抓培育、中小企业促成长”原则,大力实施“五上”企业培育工程,全面加强对全市“五上”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力度,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全市“五上”企业年均净增200户左右,“十五五”末,“五上”企业总数达到3000户以上;明确了建立健全“五上”企业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五上”企业激励扶持、保障机制等重点举措。
《实施意见》提高了对入库“五上”企业的奖励额度,其中,对新纳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库且正常经营的,每户奖励从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新纳入统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法人企业,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库且正常经营的,每户奖励20万元;对新纳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库正常经营的,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入统的服务业法人企业,每户奖励分别从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从12万元提高至20万元、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对新纳入统的大个体户,在库且正常经营的,每户奖励从3万元提高至5万元。奖励资金按40%、60%分两年进行兑付。
“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意见》要求,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申报审核、使用兑付等工作,持续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集中力量推动‘五上’企业提质增量。”延安市财政局局长郑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