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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6日
省人大常委会在渭南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樊维斌带队

本报讯 (记者 耿杨洋)10月23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维斌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渭南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来到潼关县、华州区部分单位和治理工作现场开展检查,实地查看了秦岭“五乱”问题动态排查整治、矿山修复、尾矿库治理等情况,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

座谈会上,樊维斌对渭南市全面实施《条例》、加强系统治理、深入推动整改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卫士,做好动态排查整治,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要落实法定职责,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联合执法,完善监管体系。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有人抓、有人管、管得住。要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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