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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7日
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陈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一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的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基层干部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和服务群众的直接责任人,其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政策的落地效果和群众的满意度。长期以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基层不同程度地存在,“文山会海”隐形变异,“红头”文件减少,“白头”文件增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尚未根除,基层干部忙于应付各种会议、检查、考核等事务性工作,难以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要从源头上减轻基层负担,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明确哪些事务应由上级部门承担,哪些事务可以下放给基层。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确保基层干部明确自身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避免“层层甩锅”和“责任超载”现象的发生。

对基层干部的考核问责机制应继续优化,精简考核指标,合理分配指标权重,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和交叉考核。明确容错、免责和减责的具体情形,为基层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误提供合理的容错空间,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为基层减负不仅要减任务、减负担,还要增资源、增能力。通过放权赋能和资源下沉,让基层干部有资源、能干事,干成事。例如,继续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和街道,让基层干部更加高效地服务群众;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工作等。

要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基层减负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对违反规定、加重基层负担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基层减负的良好氛围。

为基层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做好同题共答。通过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优化考核问责机制、推动资源下沉和放权赋能以及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等措施的综合施策,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真正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民服务中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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