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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黄宗跃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公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信息内容治理环节抓住网络暴力治理关键,进一步完善网络暴力治理规范体系,织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的规则之网。

网络暴力是网络空间的“毒瘤”。网络世界里,一句恶毒的话语、一则虚假的信息、一个随意剪切的视频,经过一次次传播后,不仅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还会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让网络空间充满戾气。《规定》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等方面,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网络暴力治理法律法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法规对网络暴力都有相应处理措施。有关部门也开展多次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网络暴力。如2022年4月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等措施,进行网络暴力全链条治理。

整治网络暴力,需要政府、网络平台、网民等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规定》从信息内容治理的维度,健全了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和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夯实了平台主体责任,规定了网信、公安、文旅、广电等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相关部门的协同治理机制,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监管部门、网络平台等各方在落实落细《规定》中,须推进网络暴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形成对网络暴力行为的“釜底抽薪”,为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重要保障。

治理网络暴力,人人有责。广大网民是网络空间治理的主人翁和主力军。一方面,要敬畏法律、严于律己,把控好自己的“言论边界”,不被网络带跑思想,不被“情绪流”左右观点,不被流量“热度”带走理智判断,自觉尊法崇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让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另一方面,要抵制网络暴力,不做网络暴力的“看客”,积极举报网络暴力行为,用实际行动制止网络暴力蔓延,让网络空间更加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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