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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损坏生态者赔偿 保护生态者受益
——“碳汇”司法修复机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驾护航

秦岭森林资源丰富,号称绿色“天然碳库”。位于秦岭腹地的洛南县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引入“碳汇赔偿”理念,建立“碳汇赔偿”司法联动机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驾护航。

一、案例背景。2022年9月22日,洛南县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张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判处被告人刑罚及赔偿林地清理费用和后期造林费的同时,还一并判决由被告人赔偿林地碳汇价值损失28578.99元,首次在商洛法院环资审判中引入“碳汇赔偿”修复举措,并初步形成较为系统科学的赔偿制度,为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司法碳汇机制提供了制度样板。

二、主要做法。(一)建立无缝对接联动机制。洛南县法院与县检察院、秦保局、公安局、林业局及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协作意见》,在依法办理各类直接或间接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的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督促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碳汇的方式,全面履行对秦岭南麓生态环境修复的责任。

(二)协作共赢凝聚合力。依托“碳汇赔偿”司法机制,发挥“司法+行政+高校”资源优势,相关部门强强联手、各司其职,建立“法院牵头审理、公安局侦破、林业局勘定、秦保局监督、高校评估”的工作机制,形成最大合力。

(三)强力转化碳汇生态成果。洛南县法院积极推动碳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建立碳汇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林业局制定补植方案,建立碳汇林示范基地,修复被毁林地吸收二氧化碳的生态功能,将碳汇费科学且充分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生态产品价值。

三、取得成效。洛南县法院“以点带面”,先行建立单个碳汇修复基地,栽植碳汇产品,随后推动多个基地扩大融合,逐步形成洛南县域司法推动生态产品基地连片成型的态势。目前已有两个碳汇产品示范林基地:音乐小镇的秦岭红豆杉司法基地,栽植秦岭红豆杉5000余株、白皮松2000余棵,占地38亩;二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司法修复基地,栽植白皮松4500棵,占地70余亩。

专家点评 徐卫华 国家公园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洛南县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引入“碳汇赔偿”理念,建立“碳汇赔偿”司法联动机制,建设碳汇林示范基地,不仅为推广司法碳汇机制提供了制度样板,而且为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闯出了新路径。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秦岭生态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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