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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7版:经济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陕西首只QFLP基金正式落地

本报讯 (记者 杨光 蒲茜 实习生 程瑞雪)3月20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获悉:继2023年4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后,今年3月11日,陕西自贸试验区首家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基金——陕西智雾私募股权基金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开立相关结算账户,计划近期完成资金募集并开始实际投资运作。这标志着我省首只QFLP基金正式落地。

QFLP是指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投资设立,以私募基金方式投资于境内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外商投资新模式。为推动QFLP试点业务及早落地见效,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商务厅多渠道宣传推广试点政策,与10余家境内外头部投资机构“一对一”沟通,深入了解机构实际业务需求,完善政策框架,解决异地管理企业在陕西自贸试验区内设立试点基金流程不畅、外资认定标准不明确等多个实际问题,彻底打通政策堵点。

陕西智雾私募股权基金高级合伙人靳志伟表示,此次落地的基金总规模2000万美元,主要投向智能雾化设备相关企业股权。本次选择在西咸新区设立试点基金,主要考虑到陕西自贸试验区QFLP试点政策中外汇管理余额模式的独特优势,以及地方政府提供的系列优惠政策。在基金设立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多项实际困难,最终促成试点业务成功落地。企业将利用其在全国多地开展股权投资的丰富经验,为陕西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助推产业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副局长束华表示,作为全国7家QFLP外汇管理试点地区之一,“陕西自贸试验区版”QFLP政策优势明显,区内QFLP业务实行余额管理,试点基金货币出资入账、再投资和增减资均无须办理外汇登记,QFLP投资资金的汇兑效率得到极大提升。未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QFLP投资试点工作,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充分利用陕西省科技创新优势和秦创原平台建设机遇,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引入更多境外资本投向智能终端、生物医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加快塑造陕西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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