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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713元,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92元,增长8.2%,增速分别高于全国0.3和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3:1,较上年同期缩小0.07。
2023年,陕西县域经济总量1.62万亿元,增长4%,占全省GDP比重48%;县域第一产业增加值2141.8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911.0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152.46亿元;县域主导产业总产值1.44万亿元,带动就业466万人。
2023年,全省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222.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9%;巩固和发展帮扶车间1966个,带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2.4万人;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6445元,较2022年增长15.2%。
2023年,全省培育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221家,带动农民就业27.61万人,带动农户339万户;创建省级合作社示范县31个、家庭农场示范县20个,评定国家级示范社359家。
全省2116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38.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