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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西安临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新能源汽车不受影响

本报讯 (记者 周恒宇)12月27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12月27日7时起至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时至20时,西安(含西咸新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单日单号限行、双日双号限行,即单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双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限行区域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此次交通管制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限行。

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通告规定执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特种车辆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解除或降级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随即终止,次日起继续执行工作日机动车每日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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