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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昂在接受当事人咨询。 本报记者 陶玉琼摄
本报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齐珂雨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高昂,出生于1982年,与现行宪法“同岁”。
“和现行宪法同一年‘出生’,这样的巧合,对一名法律人来讲,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耀。”11月28日,聊起自己与宪法的故事,高昂说,宪法就像一位一直伴他成长的“老朋友”。
高昂表示,虽然自己是在接触专业的法律学习后,才得知与宪法有特别的缘分,但自己和宪法的“交情”,从出生起就开始了。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还不能开口说话时,宪法就已经赋予了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让我有了享受相关权益和履行公民义务的资格。”高昂说,从出生起,自己成长的每一步,都在宪法的“注视”和关怀下:蹒跚学步时,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到了上学的年纪,宪法保护青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18岁成年后,宪法赋予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踏入职场,宪法载明“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结婚生子,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梳理完宪法中与每个个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后,高昂笑着说:“大家总以为宪法很遥远,殊不知,我们生活中享受的自由和安宁,都和宪法有关。”
“宪法既是我幸福生活的保障书,也是我执业过程中的‘指南针’。”高昂告诉记者,成为一名律师后,在运用民法、经济法等从宪法衍生出的部门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过程中,自己更体会到宪法的伟大。因此,在依法从业、勤勉敬业、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他还致力于公益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努力让宪法“活”起来,让宪法精神更深入人心。
据了解,从业以来,高昂一直为西安经发中学提供法律服务,每年为学校师生提供普法培训,并参与学校法律纠纷解决、矛盾调解等,通过保障学校师生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让宪法精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驾护航。同时,他积极承接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为家庭困难的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更多人在宪法的光辉下更有尊严更加体面地生活。
“回望职业生涯,我心中秉持的公平正义理念、工作中坚守的各项规范,都离不开宪法的指引约束。对我而言,宪法从不是束之高阁的典章,而是行为的遵循。”高昂表示,自己将继续怀揣对宪法的敬畏之心,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