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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6日
洛川县税务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纾困解难暖人心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地域特点、税务特色,以“小事不出大厅、大事不出县局、争议就地化解”为主旨,积极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矛盾化解在一线、部门联动在一线、温情服务在一线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为纳税人提供舒心省心的纳税服务,全力展现洛川税务新“枫”景。

坚持党建引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洛川县税务局把党建引领贯彻到纳税人缴费人调解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税收治理新内涵,在县局机关设立1个张思德咨询调解中心,在各分局(所)设立4个张思德调解室,设置张思德咨询调解岗10个,主动参与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切实做到涉税争议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回复,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质效。洛川县税务局在区域特色上精准发力,在税费服务上优化体验,在能动履职上下足功夫,建立健全张思德咨询调解室工作制度,以“小事不出大厅、大事不出县局、税费争议就地化解”为主旨,制定咨询调解工作流程,根据“简单争议、一般争议、复杂争议”设置争议分类分级表,围绕涉税法律纠纷协助与调解、信息收集与共享、业务培训与指导、税法宣传与辅导等内容开展全面协作,实现优势互补,持续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加强团队协同,细化服务疏导。洛川县税务局着力推进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建设,整合税务专业资源及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力量,打造涉税(费)矛盾争议专职调解团队,集中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邀请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律调解员,聘请公安、司法、法院、社保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骨干担任特邀调解员,针对不同类型的涉税(费)争议,有针对性地指定调解人员化解涉税矛盾争议,实现社会联动、行业协同、合力共治。

截至目前,洛川县税务局累计调解各类涉税(费)争议5起,有效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我局将继续深挖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着力打造风险管理更加集成、机制运转更加简约、业务流程更加智能、争议处理更加高效的‘枫桥式’税务分局,全力以赴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洛川县税务局局长高玉龙说。

(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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