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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穆骋 通讯员 李弋戈)10月18日,记者从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获悉:2022年8月以来,该院共办理网约车司机恶意刷单骗取平台垫付款、补贴款等诈骗型案件14件16人。
在办理的14件案件中,1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滴滴出行平台的网约车司机,共恶意刷单96个,骗取网约车平台垫付款25万余元。这些犯罪嫌疑人在未实际接送乘客以及驾驶网约车的情况下,利用可以模拟网约车定位的“小尾巴”以及模拟车辆导航的“BM地图”完成虚假订单,进行刷单诈骗。
“近几年,网约车虚假跑单已形成犯罪‘产业链’。”办案人员介绍,微信、QQ上活跃着不少专车刷单赚钱分享群,有人专门出售外挂“神器”,有人负责在网络虚假刷单,有人提供身份信息注册账户,有人甚至提供“一条龙”服务——只要提供注册的司机账号和密码,其余都由职业刷单人操作,双方在骗取平台补贴款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成。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今年2月审理判决的李某某诈骗案被告人,是汉中市已判罚的被告人中获刑最高的。2021年4月,李某某在微信群内得知可以利用作弊软件和工具在滴滴出行平台完成大额虚假订单骗取平台垫付款。在随后的8个月中,他先后用自己和亲友的身份信息注册滴滴账户,由“针头”(指专门用不同手机号码建立虚拟订单的人)根据出发地、目的地在平台虚假下单47个,骗取平台垫付款8万余元。事后“针头”分得2万余元,其余归李某某所有。当年12月,滴滴公司通过后台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并报案。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存在的系统漏洞,给犯罪分子制造了可乘之机。”办案人员介绍,网约车平台对司机注册审核不严,信息审核主要以电话号码为依据,未与其他信息关联审查,导致一车多号、一人多号问题突出。网约车平台对车辆运营过程监管也存在漏洞,对同一关联号码异常用车不能及时反馈甄别。
检察机关建议网约车平台应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建设,提高事前技术甄别能力,持续迭代产品拦截外挂软件;加强对网约车司机入职教育培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把虚构订单的网约车司机加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