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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社会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查处!

本报记者 周恒宇

近日,西安交警在微信公众号曝光了3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案例,希望引起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让危险远离身边。

8月10日,西安交警曲江大队接到支队研判指令,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在曲江池北路行驶,驾驶员疑似未成年人,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经分析核查,该驾驶员未满18周岁,曲江大队第一时间联系其监护人并立即开展查处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走访租车公司,几经周折终于取得当事人裴某的信息,在与其沟通后联系他的监护人。8月15日,当事人裴某在母亲的陪伴下到曲江大队接受处理,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开具了违法通知书,并要求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监管和教育。

8月22日,西安交警经开大队缉查布控分队根据支队研判下发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预警信息内容,传唤未成年人朱某某到经开大队接受处理。经调查,违法人驾驶车辆系租赁车辆,民警联系朱某某及其家属未果,最终通过当事人学校与其取得联系,当事人愿意到案接受处理。交警面对面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并与监护人视频连线告知其应加强监管教育,同时对当事人朱某某无证驾驶行为依法开具了违法通知书并进行处罚。

7月16日21时50分许,一辆白色小型汽车沿西安市南三环由东向西行驶至造字台路交叉口,布控平台发出该车有驾驶证信息异常预警提示,根据相关技术手段判断,驾驶员疑似未成年人,涉嫌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西安交警高新大队接到支队研判指令后,立即开展查处工作,联系上该车驾驶人周某及其监护人。在调查中,未成年人周某称车辆是朋友在租赁公司租的,自己出于好奇,偷偷拿来车钥匙驾驶车辆。民警依法对周某作出相应处罚。随后,民警要求监护人将其带回严加管教。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驾驶车辆时易出现违规操作、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容易处置不当。

交警提醒,家长要保管好车钥匙,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学生告别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争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同时,汽车租赁公司作为从事车辆租赁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审查义务,不得将车辆违规租赁给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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