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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理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筑牢美丽中国根基

叶慧娟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明确要求“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农民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成效筑牢美丽中国建设根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意义重大

只有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才能真正建成美丽宜居乡村,也才能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广大乡村的美丽,美丽中国就不全面、不完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列入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体现了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不容忽视的是,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短板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总要求之一是“生态宜居”;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其重要内涵之一就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看似是一个单项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民生工程,始终是乡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基础性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农村环境好不好、美不美,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对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需求逐渐成为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居环境问题,就是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体现。

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顶层设计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明确了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路径。从具体成效看,随着一系列制度的推进落实,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农村厕所革命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超过91%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乱倒乱排现象基本得到管控,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建立了污水排放标准和县域规划体系;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14万个村庄得到绿化美化。同时,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显著提升,参与环境整治积极性逐步增强。

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要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科学选择技术模式,狠抓厕所粪污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维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整县推进”试点,重点治理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推动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结合区位条件和人口分布,因地制宜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不断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推进乡村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要更加突出村民主体作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政府、企业与村民的广泛参与,但村民始终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要调动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通过宣传栏、微信群、走访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提高村民卫生意识和文明健康素养,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要建立有效参与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用好用活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美丽庭院评选、擂台赛、流动红旗等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突出示范带动,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扎实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同时发挥党员干部、乡村能人等示范带头作用,彻底改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营造“人居环境整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要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长效管护队伍,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管护队伍,优先聘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举办管护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管护技能和水平。建立长效管护制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等方面管理制度,健全相应标准规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立法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法治轨道。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建立长效管护监督机制,建立监督队伍,规范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流程,确保把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作者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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