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慧)“谢谢你们!我一分钱都没交,就享受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代缴费政策,如今每个月都能领到固定的养老金,真是太好了!”8月2日,白河县宋家镇太平社区困难群众王加全高兴地说。
为进一步推动社保帮扶政策落实落地,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养老生活问题,今年以来,白河县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专题安排部署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在村、社区、银行营业网点、办税大厅、人社大厅窗口摆放宣传资料,在通村通组公交车播放视频,利用“科技下乡”“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向群众宣讲代缴费政策;协同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比对,精准筛选困难群众代缴费名单。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白河县为未满60周岁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代缴每人每年50元的养老保险费,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截至7月30日,白河县为6349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2.05万元,代缴率达100%。下一步,白河县人社局将继续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方面用心用情,加强动态监测,持续落实好代缴费政策,全面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人群,实现动态清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