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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践
近期,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一批省内外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做法,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推广学习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全省上下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重要关口,推广学习借鉴省内外的典型经验做法,对于开阔我们的眼界、拓宽我们的思路,使我们少走弯路、不走老路,是很有益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要用好典型经验做法这一“他山之石”,主动对标先进、对标一流,更加积极地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出台新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用好“他山之石”,优化营商环境,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典型经验做法。要对照全省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重点任务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择善而从、取长补短。具体来说,要做好调查研究,对哪些经验做法适合在当地推广,哪些应当在现阶段借鉴,哪些可以在将来推行等,做到心中有数。要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全面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出台务实管用的配套措施,创新群众满意度高、可操作性强的改革举措。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照抄照搬导致的“水土不服”,才能避免典型经验做法失灵的结果。
用好“他山之石”,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关注成功的经验,也应当重视失败的教训。如果说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树立了标杆、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和决心,可以作为通向成功之路的“他山之石”,那么一些部门和单位走过的弯路、遭遇的挫折,从反面证明了“此路不通”“此法不行”,往往发人深省,更容易让人引以为戒,应当作为警醒我们的“前车之鉴”。两者对照鲜明、一目了然。只有同时用好这两面“镜子”,才能更好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做法和举措,才能更加有力有效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用好“他山之石”,优化营商环境,还应当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推进深化改革。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要求只会越来越高。典型经验做法是用来推广学习借鉴的,更是用来不断完善、不断超越的。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倾听群众心声、企业呼声,更加注重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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