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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7日
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
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本报讯 (记者 甘甜)为防范化解汛期水害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水害防治、安全度汛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我省降雨量较去年有所增大,灾害性暴雨、洪水可能增多,极易引发矿山事故灾难。

通知要求,各级要全面排查隐患,推进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高陡边坡露天矿山,加强动态监管、抽查检查。盯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老空水”“顶板水”“底板水”“地表水”排查治理,坚决做到“三防”,切实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预案演练,完善制度机制,做好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储备。加强值班值守,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控矿区周边、作业现场、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遇有橙色、红色天气预警,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通知强调,非煤矿山监管部门要加强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滚动会商研判,联合开展汛期极端天气安全预警,加大汛期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汛期水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拒不执行撤人指令、值班值守人员“脱岗”、失职渎职、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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