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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经济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6日
西安商务系统开展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两书同达”业务

■可以帮助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后,第一时间明确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为企业后期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奠定基础

本报讯 (记者 崔春华)为积极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商贸行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西安市商务局日前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业务培训会。

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照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提前终止公示。部分企业内部信用生态不完善,信用管理不到位,经常导致最短公示期满后不清楚可以进行信用修复提前终止公示的政策,或不清楚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导致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一直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直至过了最长公示期才自动终止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间,企业在参与市场投标、贷款融资、评优评先、项目申报、税收优惠等方面均受到限制,阻碍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两书同达”机制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后,第一时间明确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为企业后期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奠定基础。

据了解,西安市商务局将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依托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在向被处罚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失信主体该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推动信用修复业务指导前移,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早申请早修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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