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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佳伟 通讯员 李建
“这块地我承包时间长了,有了固化思维,将村集体的0.73亩土地赔偿款错登在个人名下。幸亏你们在‘三资’清查时发现了这个问题,督促改正。我诚恳接受批评教育。”3月29日,黄龙县石堡镇梁家河村村民殷某说,国道242黄龙县城过境占地征迁时,他误将村集体土地划分至个人名下,被石堡镇纪委清查核实后,他及时将征迁兑付款3万余元交到了村集体账户上。
记者从黄龙县纪委监委了解到,石堡镇纪委创新运用“122”监管机制,对村级“微权力”及各项工作进行精细管控。“1”即采取监督清单的模式,分别对村干部的权力范围、权力运行流程、程序步骤等进行规范并公开;第一个“2”即运用权责落实制度、权责监管制度两项机制,促进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正透明,有力有效落实;第二个“2”即通过村务监督微信群、村务公开栏两个平台,提高群众知晓度,充分了解群众意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倒逼工作高效推进。
“现在安善豆腐厂的建厂资金和规划设计已筹备好,咱们来讨论几个问题:厂房谁来建?务工费谁来挣?分红怎么分?钱怎么花?请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安善村村支部书记邹小平在村务监督微信群中说。
通过“一群一栏”开放平台,村里可发布管理信息,转发公告,收集群众诉求并回复处理,有力推动对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
村级“微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为做好基层监督工作,石堡镇纪委全面梳理村干部权力范围内事项,分类建立37项监督清单、绘制5个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权力的政策依据、执行监督主体、程序步骤等内容,对照监督清单开展“走访式”监督,压紧压实村干部职责,在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上下功夫。
“有了监督微信群后,我每周一都能看到村里这周要干啥、啥时候干完,大家还能在群里交换意见。村干部的作风转变较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村民高新功说,“群里还推送了县上、镇上的工作重点和方针政策,让我们也当上了政策的‘明白人’。”
通过村务监督微信群和村务公开栏,群众参与村级讨论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积极性提高;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若干配套制度,依法治村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通过规范村级“三资”管理,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处置程序更加公平、规范和透明……自“122”监管机制试行以来,石堡镇实现了村级权力监管精准化、村级决策系统化、村级事务法治化、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