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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家家庭农场入选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吴莎莎)2月17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公布了第四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推介名单,我省榆林市榆阳区耀国家庭农场、商洛市镇安县秦绿苑家庭农场成功入选。至此,我省有6家家庭农场获农业农村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推介。
榆林市榆阳区耀国家庭农场针对毛乌素沙地特征,改善耕作条件、配套良种良法,实施种养结合,大力应用科技,发展粮食规模化经营,为周边5个乡镇农民提供种粮全程托管服务,托管面积3.5万余亩,探索出一条“沙土变粮田,种养富万家”的共同发展之路。镇安县秦绿苑家庭农场依托秦巴山区生态优势,选准木耳产业,坚持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思路,与当地优势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小农户共同发展,助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政策,围绕发展特色现代产业,聚焦“量质双提升”目标,定规范、出政策、强示范、提水平,总结形成“产业清晰、管理规范、科技支撑、规模适度、联合发展、风险可控”发展要求,扎实推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省家庭农场总量已达96154家,各类示范家庭农场9524家,带动10万户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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