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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更要尊重人
梁少飞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彰显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更体现出市民的素质。市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城市的形象。目前,我省多地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在创建工作中,面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我们该如何正确进行规劝呢?也许“首违不罚”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思路。
近日,在已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布了5起“首违不罚”典型案例。据了解,“首违不罚”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首违不罚”不代表“不罚”,更不是“一概全罚”,而是在执法过程中将约束人的制度与引导人的文化相结合,力求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制度约束与文化引导,如同创建工作这辆马车的双轮,缺一不可。以制度约束人们的不文明行为无可厚非,但倘若仅仅依赖制度,或对于制度的理解不深入,人们则难免给制度“加码”,使制度“变味”,解决不了问题。反之,只靠文化引导,而没有“硬杠杠”,社会则会缺乏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
因此,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制度约束必不可少,但同时也需要从培养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以及公德心出发,让群众认识到自己不仅是创建工作的受益者,也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从而进一步激发群众配合、支持、协助创建工作的内生动力,让群众化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全力配合、全力推动,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共享共治,让创建工作走得更深更实。
对此,执法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同时,基层党支部也要当好市民群众的“翻译官”,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创建工作的宣传宣讲活动,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讲细讲深讲透,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要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根本的目的是通过创建工作,兴办一批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因此,要切实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以严格的制度作为创建底色,用真挚的行动打动人心,形成全民参与、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产生更好的效果,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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