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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个人养老金,助力“有备而老”

南楠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养老问题颇受关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同时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名单,西安市位列其中。

随着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养老规划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养老问题,养老需求也更加多样。养老“钱袋子”越鼓,高质量养老生活就越有保障,人们心里就越踏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我国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对个人来说,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让人们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对社会而言,它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高质量养老保障体系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发展壮大养老产业。

好政策契合当下社会真实、紧迫的需求,但若不能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这样的政策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相比此前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激励效果更加明显——对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税收优惠政策,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发展的第一动力。但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养老市场新需求新变化不断涌现,必须适时调整并完善契合群众需求的制度安排,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度与普及性,吸引更多人了解并参加个人养老金。银行、保险、基金公司等供给主体,应更加主动融入科技进步、产业变革的进程,持续创新产品、提升服务,从而提升供给水平、扩大制度覆盖面。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业务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准备越充分,老年生活越幸福。个人养老金为“有备而老”提供了有效保障,让人民群众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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