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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5日
租客与房东,契约承载的不仅仅是“生意”

张英

7月11日,一段“一家三口退租留满屋垃圾家电尽毁”的短视频在微博上引发热议。视频中,房东廖先生讲述,两年前将房子租给一家三口,租出去前家电家具完好,收房时家具家电损坏,垃圾遍地,墙面被熏黑,电线都露出来了。由于造成上万元损失,廖先生无奈只能扣租客1000元押金。

在留言区,不少网友表达了震惊之情,有网友谴责租客的行为给广大租房一族抹了黑。不过,也有网友对房东的说法表示怀疑:“租客会不会是因为房东不退押金才做出过分的举动。”部分网友认为房东是一家之言。事实上,近年来,房东与租客互“戗”的新闻屡见报端、屡上热搜。租客把房子搞得一团糟,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租客做出过激行为……房东和租客的矛盾已成为住房租赁市场的不稳定因素。

盘点一些案例可以发现,对权利与义务的不明确,是房东与租客产生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对于租客来说,不是自己造成的损坏,理应不由自己负责;对于房东而言,好不容易出租了房子,却只是“噩梦”的开端——热水器坏了、空调坏了、洗衣机坏了……房东和租客的矛盾就在这种不明确的权利与义务中不断加深,发生一些“不友好”的事情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实,很多房东和租客的争端,要么出现在合同拟定的时候没有把一些容易产生争执的事项囊括进去,要么出现在针对一个现象各自给出不同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解释,简单说就是不会写合同、不会看合同、不会用合同。应该说,房东与租客既是租赁关系,也是友邻关系。横亘在房东和租客之间的不仅有利益,更有情理以及人与人相处时复杂的琐事处理和情绪管理,这些都不是一纸契约可以规范约束的。

我国人口已超过14亿,租房人群超过2亿。“房子是租的,生活是自己的”,以90后为主的年轻人在租房生活里加入了更多的个人情感和美好期待,他们更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在出租屋里经营自己想要的生活。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就是为广大租房一族营造高质量的生活环境,有关部门要主动关注房东与租客的现实矛盾,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破解房屋租赁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房东和租客的合法权益。

作为当事方,一方面,房东与租客需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尊崇契约精神;另一方面,双方应注重展示良好的个人素养,多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多为对方着想,相互体谅和包容。这样,社会才可以更和谐,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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