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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7版:政治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
黄龙:守好群众的“幸福田”

本报记者 王佳伟 通讯员 刘君荣

“老旧果园挖除之后,按照现有政策发放化肥、种子等农资以及国家一次性种粮补贴,我们每亩地能领到300多元补贴款。另外,借助三岔镇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平台,我们在农资购买、机械作业、粮食销售方面,能更多地节约种粮成本、增加收入。”黄龙县三岔镇孟家山村村民曹红喜高兴地说,在国家种粮补贴等优惠政策刺激下,大家的种粮积极性很高。

黄龙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土地资源丰富。5月5日,记者了解到,黄龙县纪委监委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作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准施策、分类施治,全面守住耕地红线,护航粮食安全。黄龙县先后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黄龙县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进行安排部署,从整治的范围、时间、内容、整改等方面,明晰具体程序环节、方法步骤、措施要求,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据了解,为提高监督实效,黄龙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多次走访调研,对重点镇村、职能部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县纪委监委统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在村组基础排查、乡镇复核审验、县级核实定性三级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聚焦排查底数基数、工作进展进度、问题整治整改等重点,对各镇村及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防止“非粮化”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联合县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落实防止“非粮化”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逐年有计划恢复耕种原则,当地鼓励群众挖除残败果园。截至目前,全县共挖除残败果园、苗圃面积11727.29亩,其中核桃园8464.6亩、苹果园3133.49亩、苗圃等129.2亩,今年将全部用于恢复粮食种植。

黄龙县纪委监委紧盯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背后的党员干部无视纪法规定带头违法、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中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提级查办,明确处置时限,对2013年以来“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全面分析研判,从严执纪问责,对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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