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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树民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也喜欢朗诵作品。在故乡鲁桥镇小学上六年级的时候,学校举办朗诵比赛,我荣幸获奖。这是我人生中首次获奖,奖品是一包花生和红枣。我抱着奖品,一溜烟跑回家,得意地捧给母亲。看着家人吃时其乐融融的样子,我欣喜不已。
工作之后,我每月总要从工资中留出一点买书款。有了稿费之后,绝大部分稿费也是用于购书。客厅两个高抵屋顶的大书架放不下了,我就堆在客厅电视旁的墙角处。这儿堆满了,我就瞄上寝室对面的客房,先是在床下、墙角,后是在半截柜上。家人埋怨:“你弄成这样,客人来了还怎么住呀?”我笑着说:“睡到四周都是书的床中间,能享受到一种温馨的书卷气嘛。”
我阅读很杂,几乎逮住什么读什么,甚至电工、医疗等书籍也能读得有滋有味。而这些书籍,几乎全是我自掏腰包所购。一部分名著是由发表和收录了我作品的报社所赠。我在工作之余写作,有所斩获,从而结识了诸多作家和文友,他们也都有精美的图书相赠。对这些精美的图书,我更是倍加珍爱,甚至给每一本图书都精心地包上牛皮纸书皮,置于枕边或书架醒目之处,以便随时翻阅拜读。
朋友来借书,自然都是青睐这些有名家师友签字的书。一开始,我是有求必应,只是必须约定还书时间。有一个朋友借去路遥赠我的《人生》,我反复叮嘱:“这是路遥送我的唯一一本书,千万不能丢失!”他答应得挺好,可是,约定还书的时间早已过去数月,当我上门追要时,他竟大大咧咧地说:“丢了。”有一位文友,借去我一本书,借阅时间到期,我催问一次,他回答说还未看完;再催问一次,仍是还未看完。我觉得其中有诈,就毫不客气地登门讨要。纸薄的包子——底儿破了,他才哼哼唧唧地说:“朋友拿去后丢了!”我一听勃然大怒。这两件事,教训惨痛、深刻,于是,我就在书柜旁醒目处,贴了一张纸条:“书不外借,免开尊口。”
很多文友想来借书,一看纸条,尴尬不语。有一天,来了一位特殊文友,闲谝几句,开口就要借我桌边的《光辉的历程——杜鹏程中短篇小说集》。我说:“我正在读。”她那张能把枯叶说成莲花的嘴,吧嗒吧嗒不停,车轱辘话,翻来覆去,不借不走。我暗自思量:她既是我乡党,又是我“学生”,总不会言而无信吧?我一时心软,就答应借书给她,并约定两个月内归还。我把书交给她的时候,特别强调这是我的恩师、著名作家杜鹏程赠送给我的唯一一本书,上面还有恩师的签名。
还书期到,我打电话催问,她不耐烦地说:“不就是一本书嘛。我还没有看完呢。催个啥嘛!”又过了两个月,我再次打电话催问,她的回答竟像我欠她什么似的:“一本书催了几回了?咋那么小气!”我十分疑惑,一个如此爱书的人,四个月竟读不完一本书?转眼又过了两个月,我只好去她办公室讨要。这次人家态度很好,给我泡了一杯清茶,问我有什么事?我提到还书,她斩钉截铁地说:“我没有借过你的什么书啊!”人家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却惊愕得嘴里能塞进个鸡蛋。我无话可说,因为人家没打借条啊……
从那以后,谁要借我的书,我一律谢绝。如果是好朋友,你就坐在我家沙发上看,我还可以给你免费供应优质茶水、饭食。但是要把书借走,对不起,任其磨破嘴皮,也休想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