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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卫)为巩固脱贫成果,深入推进非遗就业工坊建设,帮助更多脱贫地区群众进入非遗就业工坊就业,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省乡村振兴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非遗就业工坊申报设立工作。
此次推荐申报条件为:以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为主要生产技能,覆盖面广、从业人员多、适于带动就业、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非遗项目;列入国家或陕西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优先支持;有用于技能培训和生产的固定场所,有建设非遗就业工坊的必要的水电等基础条件;有建设、运营非遗就业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有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培训和生产工作;能够有效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参与就业,带动就业增加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技能培训和生产计划,有一定的展销平台和渠道。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